男女主角分别是王素芬吴培忠的其他类型小说《王素芬吴培忠的小说重生八零年代》,由网络作家“别胡扯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现在,如果春娃子回去推车,那几只不甘心的野狼必然不会放过他。等把他给解决了,他和王素芬留也会面临同样的危险。可如果大家一起回去,等他们回来时,这野猪肯定只剩下一副骨架了。话不多说,急忙从腰间取下山里人的三宝之一,一把又窄又长的山刀。先把野猪身上那层厚厚的油护甲刮了,里面的肉皮便露了出来。野猪不比家猪,常年在外生活,即便是剥掉外面那层油甲,这皮也是相当的厚和韧,感觉有点像牛皮。先把前后腿肉割了下来,再是屁股、夹缝、脊柱,一流子下来,已经有七八十斤了。“好了,不割了。”见着吴应春还要下刀,吴应成急忙制止。吴应春一脸的不愿意。“哥,这就好了?还有这么多肉呢!”“做人做事,一半一半,你懂不懂?”吴应春摇了摇头,“不懂。”“那就记着,总有一天...
现在,如果春娃子回去推车,那几只不甘心的野狼必然不会放过他。
等把他给解决了,他和王素芬留也会面临同样的危险。
可如果大家一起回去,等他们回来时,这野猪肯定只剩下一副骨架了。
话不多说,急忙从腰间取下山里人的三宝之一,一把又窄又长的山刀。
先把野猪身上那层厚厚的油护甲刮了,里面的肉皮便露了出来。
野猪不比家猪,常年在外生活,即便是剥掉外面那层油甲,这皮也是相当的厚和韧,感觉有点像牛皮。
先把前后腿肉割了下来,再是屁股、夹缝、脊柱,一流子下来,已经有七八十斤了。
“好了,不割了。”
见着吴应春还要下刀,吴应成急忙制止。
吴应春一脸的不愿意。
“哥,这就好了?还有这么多肉呢!”
“做人做事,一半一半,你懂不懂?”
吴应春摇了摇头,“不懂。”
“那就记着,总有一天,你会懂的。”
弄了一些柏树枝垫在背蒌里,然后把肉装进去,背在背上,朝前面走去。
吴应春倒还想继续割,可听着林子里呜呜的低吼声,急忙学着吴应成的样,装好了肉,拔腿就跑。
没走多远,便听得身后传来一声狼嚎,也不知是感谢,还是气愤。
不过,吴应成想,应该也是一半一半吧。
不管怎么说,有了这次经历,三人一路都走的快了许多,直到人家多了,这才减缓了脚步,休息了一会。
等到了县城,与上次差不多时间,二人已有了经验,分开买山货,当然不忘给两个表舅留一份。
王素芬本来就算得上是半个城里人,长得标志,嘴巴也会说,一见这情况,也加入了售卖行列。
别人见她小腹微挺,挺不容易的,都纷纷来问。
但很明显的,买的人并不是很多,也没有几个回头客,野猪肉也没有他们想像的那么贵,一斤只买了一块。
毕竟,野味这东西,也就吃个稀罕,日子刚刚好过一点,谁会当饭吃?
好不容易卖完了,也就是一百五十块钱,比预想了少了几十块。
不过,吴应成已经满足了,这些钱一半,可是天下掉下来的,这还得感谢那五只野狼呀。
见着时间不早,赶紧带着二人去吃了个早饭,那个时候,馆子都挺厚道的,不存在什么地沟油,吃着也放心。
去见两个表舅,是不可能带着吴应春的,想着高兴,给他了五毛钱,让他在茶馆里等着,便带着王素芬这个后妈去买衣服。
这个时候的衣服,样式不多,面料种类也少,王素芬又一心想着给吴应成省钱,两三块的衣服也讲半天。
吴应成还不敢搭话,生怕别人误会了他不是王素芬的儿子,而是她的爱人。
毕竟,王素芬只比他大十岁,又没干过多少重活,看起来要比一般的农村妇女年青好多。
最后,好不容易选了套,一件白色的女式衬衣,一条灰色的卡叽布裤子,宽大不显怀,正好怀孕穿。
王素芬别提多喜欢了,可对方死活不少那五毛钱。
吴应成看着王素芬那较劲的样子,就想起了重生前最后一次跟老时的她逛商场。
几千块的东西,非要为了五十跟人磨,从国内扯到国外,从古代扯到现代,硬是把这五十块钱给磨下来才罢休。
想到这里,很容易的就想起了那个时空,这会的老太太。
她肯定正一个人抱着重孙子哭,哭她白发人送黑发人,对不起死去的吴培忠,不禁动情喊了一声。
“妈,算了,就这件吧!”
“啊!?”
售货员一听,惊得下巴差点都掉了出来。
“你,你这么年青,竟然有这么大个儿子?”
王素芬眼中也是闪过一道泪花,估计不是因为在讲价,就直接哭出来了。
“那就看在我这么年轻的份上,把这套衣服买给我呗。”
说着,充分发扬了农村妇女的不讲理作风,扔了钱拿上旧衣服就跑。
“老大,你真认我这个妈?”
跑进了巷子,王素芬看着吴应成,有些不好意思,又有些期待。
期待不是这一声妈,而是对她这两三年付出的认可。
吴应成的亲妈是生大妹难产时死的,那个时候吴应成才八岁,说实话,对于死还没有什么正确的认知。
后来虽然懂了,可已经晚了,随着年龄增加,连相目都不记得怎么清楚了。
现在有个后妈这么巴心巴肝的待他,他还有什么好说的呢。
“妈,从今以后你就是我的亲妈。”
“贫!”
王素芳一听这话,提着口袋,转身捂着嘴直往前冲,可眼泪却不听话的流了下来。
到了家属院大门口,王素芳腰也直了,胸也挺了,说话也有力了。
这就是一个做妈的独特力量,为了儿子,再丢人也得上。
“老大,一会见了你大表舅,直接叫大舅,知道了不?”
吴应成点了点头。
人其实是相互的,你对别人好,别人才会对你好,你都不礼貌待人,别人凭什么以礼相待?
他记得前一世改口叫大舅,已经是二十年后的事了。
不要小看怎么一个‘表’字,对于某些人而言,意义大不一样,特别是对大舅王凯旋而言。
他是那个年代典型的知识分子高官,说话办事,慎之又慎,一字一句,都有讲究。
如果你叫他声表舅,他绝对不会和你多说半句,更不说认可你。
记得前一世,吴应成耍了个小聪明,想直接叫大舅套近乎,结果当时这个已是厅级高官的他,直接看了一眼王素芬。
见她犹豫了一下,当时虽然没有说什么,可从那以后,每次吴应成去,这位大表舅便都不在。
后来,他才知道,就是因为这事,这位正直清高的大舅,给他烙上了偷奸耍滑的标记,不想再和他有任何接触,以至于他错过了很多正当的发财机会。
这一世有了王素芬的提前认可,想必这种事是不会在发生了。
王凯旋做为局长,唯一的优待,就是有一套局里分配的大房子,三室一厅,位于二楼。
那个时候,整个县的楼房都不是很多,劳动局虽然是大单位,也只有两栋四层高的楼房。
一栋朝着前面的大马路,是办公楼,一栋便是眼前这栋住宿楼。
上了二楼,王素芬显得有些紧张,理了理头发,又理了理衣服,这才敲了敲门。
吴应成站在后面,虽然已经是老商人了,可也不是那么好受,脑子里只想着,如何给这个大舅一个好印象。
太热情,有巴结嫌疑,太冷淡,又显得没有礼貌,放的太开,像个二百五,缩脚缩手,又像个二楞子。
“老大!”
王素芬一听这话,感动的稀里哗啦的,抹着泪站了起来。
老师是什么工作,她比吴培忠更清楚,待遇不错,还受人尊敬,假期还长,就算是自己的亲儿子,也未必会有几个人会这么做,更不说他这个便宜儿子了。
“你先烧着火,王孃孃给你杀只鸡去。”
说完,出去了。
吴培忠语重心长地道:“老大,你真想好了吗,这老师现在不干了,你以后想再干,可就没机会了,你打算怎么生活?”
吴应成笑笑,“我想好了,先跟爸你打野鸡、兔子,挣点小钱再说。”
吴培忠知道自己这个儿子和他一样,都是个牛脾气,见着劝说无用,只能让吴应成先吃点苦头。
“好,那一会吃完饭,你先和我去打几只野鸡、野兔,看这钱有没有教书来的容易。”
吴应成没当回事,点了点头,“好呀。”
两爷子说干就干,吃了午饭,便扛着家里最宝贝的东西,一杆刷子枪上山了。
这种枪的构造很简单,一根钢管外焊个扳机,外加一个点火用的火眼。
用的时候,先在枪里装上火药,再加上铁沙子,最后在火眼放上火药。
这种枪在这个时候还不禁止,而且大山里常有野猪、野狼,几乎乎是家家都有一杆,一直到九几年才统一没收了。
砰!
一声枪响。
枪管里的铁沙子便向网一样射出,越变越大,最后变成簸箕那么大,扑向了树上的竹鸡子。
吴应成枪法不行,可从小在山里长大,跑路还勉强可以,急忙跑过去捡。
竹鸡子这种动物跟野鸡一样,都会飞,但个头要小许多,煮熟了又嫩又细,蘸上一点豆瓣酱,好吃得很。
这种动物繁殖又多又快,一窝出来十几个,在山里并不值钱,可要是拿到县城去买,那就老值钱了。
只是这个时候,人们刚从那场浩劫里走出,很多人都怕再来一次,扣个走资派帽子,根本不怎么把这些东西拿出去卖。
再加上他家住在大山里,离县城有三十多公里路,加上山路又不好走,很多人都是一年、半年才赶那么一回县城。
而像吴应成的亲妹妹,十二岁的吴彩华,刚上三年级,从小到大,根本就没有去过县城。
就算是吴应成,也是上高一时,才第一次去的县城。
但前一世的他,几乎都是天天在学校里读书,哪里知道这些东西的价钱。
等到了后面,有外地人靠收这些山货发了财,队上的人才知道,这东西在外面那么值钱。
不过这一世嘛,那就不好意思了。
用重生前年青人流行的话说,走别人的路,让别人无路可走,穿别人的鞋,让别人找鞋去。
小心捡了起来,让血一次滴个干净,城里人都爱好,这样才不至于影响卖相。
又找来草绳,一只只窜窜上,光滑的羽毛,不错的个头,看起来都能引起人的购买欲望。
吴应成枪法虽不怎么样,可父亲吴培忠可是一个好猎人。
找兔子窝、寻野猪洞、挖狐狸家,没有一样他不会的。
运气好的时候,还能抓到活的小野兔、小野鸡,放到家里,直接用草食把它们养成家的。
很快,吴应成便累的气发吼,手里提着一串野鸡,肩上搭着几只兔子。
吴培忠在前面嘿嘿的笑,“老大,这打猎的活不好干吧?要不,你还是回去当老师吧,那钱多轻松,站在那耍嘴皮子就行了。”
吴应成擦了擦汗。
理想是美好的,现实是残酷的。
前一世的自己,下海的时候已经吃了几年公家饭,长得还算壮。
可这一世,也就每周回来能吃上肉,还没有补起来呢。
“爸,以后别提这事了,我明天便去一趟县城。”
“啥,去县城?”
吴培忠一脸的不解。
“又没有什么大事,去啥子县城,这来来回回六七十公里路,难得走不?
有什么要买的,去乡上买就行了。”
吴应成还想买个关子,要不然依着他老人家那倔脾气,知道他想靠这个发财,肯定会让他滚回学校教书。
“我一个同学在县城,他可喜欢吃这些东西了。
我就想着,先让他给我找个门路,顺便给他带点野味过去。”
吴培忠就是那种特别好的农村人,一听这话,来了精神。
“你小子不早说,走,回家,叫你二爸去,我们去打只野猪!”
“啊!?”
吴应成听了这话,简直不敢恭维。
他这个爹什么都好,不抽不赌,不骗不喝,就是太过热情。
别看那家猪又肥又笨,很好欺负,这野猪可不是那么好惹的。
这家伙,没事便在松树柏树上蹭树油。
等这些树油干了,便会形成一层护甲,一层又一层的,铁沙子这种破坏力,很难伤到到它什么。
要是运气不好,遇到一头野猪王什么的,步枪来了,都要打几枪才死。
至于刷子枪,哼,连逃命都难。
上一世,父亲就是为了给他这个儿子凑下海经商的钱,和二爸两个人去杀野猪,结果被顶了腰子,修养一段时间后,当时倒没有什么。
可到了六十岁,就腰疼无力,经常疼得睡不着觉,结果那么好的医疗条件,才活了六十二岁就死了。
这也是吴应成前世第一个遗憾。
这一世,是断然不能再重蹈覆辙了。
而且,这一次只是一次试水行为,若到时真的需要,多叫几个人去打,或者直接干脆收就是了。
“爸,不了,他就一个人吃不了多少,再打几只野鸡、兔子就可以了。”
“那也行。”
或许是老天为了奖励吴应成舍已为人的精神,爷俩今天运气特别好。
两爷子一人拿枪打,一人跟着捡,等到了下午五点钟下山时,两个人都是满载而归。
八只竹鸡子,四只野鸡、六只野兔,还有几个小兔子。
而一般情况下,忙活一天下来,能打上两只兔子就不错了。
吴培忠这人大方豪爽,对两个弟弟更是巴心巴肝的好,换作平时,肯定是拿去几只送给二爸、三爸了。
可今天不一样,儿子需要用这个跑门路,回来之后,用背篓装着,放进了地窖了。
这种地窖冬暖夏凉,平时一般用来窖红薯。
现在正值七月份,天气正热着呢,不放地窖里,明天就变味了。
吴应成则紧接着提了一桶水放进去,这样能降温,明天可是要拿去卖的,得小心再小心。
“哥。”
出了窖,一个皮肤黝黑的女娃娃牵着一头老黄牛回来了,背上还背了个背篓。
里面一个一岁多的小娃娃,扎着一个立起的辫子,敷了一脸的泥巴,像个小鬼一样。
她正拿着一根野草,有滋有味的嚼着,不时还吧唧一下嘴,一副很香的样子。
这两人不是别人,正是吴应成的两个妹妹,大妹吴彩华,二妹吴小桔。
吴应成见着时间还早,便琢磨起自己的大生意来,倒卖席子。
别看这玩意在几十年后不是个东西,可在这个年代,那可是宝贝呀。
这个年代,见过电风扇的人都屈指可数,更别说空调了。
一到夏天,老少爷们有空没空,上班的、干活的,手里都拿着一把扇子,逮住机会就扑沙扑沙的扇。
到了晚上,这床热的像炕一样,床单是不能用了,那就必须得用凉凉吸汗的席子。
一家有几张床就要几床席子,龙国这么多人,这么多床,这是多大的市场?
上一世,吴应成正是看准了这个商机,挖到了人生中的第一桶金。
不过,那是两年以后的事了,也不知道现在的利润是多少。
这眼见着最热的天就要过去了,再不行动,就错过这个大好时机了。
见着时间还早,吴应成给吴应春拿了一块钱,让他先去馆子里坐着喝酒。
他自己则拿了四块的烟劵买了四包三五烟,一个人在场里四处转。
安广县地理位置特殊,地势平坦,场也大得多,东西买卖也多,其中不乏卖席子的。
吴应成见着一个中年人,旁边放着几十张席子,正蹲在那卖,看起来人还算和善,便递了一根烟过去。
“大哥,你这席子咋买的?”
这年头,抽烟的人不少,但抽得都是叶子烟,见过这种卷烟的人并不是很多,更不说抽了。
大哥接过了烟,吴应成急忙给他点了,大哥吸了一口,显得热情起来。
“小兄弟,你要收吗,我给你便宜一点。”
席子的规格有很多,最宽的有一米七八,最窄的只有五六十公分,好的是用竹子最外层的青皮做的,称为青席,差点的是用下面黄竹片做的,称为黄席。
青席一般用来睡觉,黄席一般原来搭棚子什么的,价格也都不一样。
这个年代不比后几十年后,什么都是规模化生产,像眼前这位大哥的情况,估计都是自产自销,像这种几十床的,估计全家都是老手,清高着呢。
你问上几句,他心里便不耐烦,这也是吴应成发烟的原因。
“我就想先问问看。”
果然,大哥眉头一皱,显得有些不高兴,但吸了一口烟,眉头又舒展了。
“小兄弟,你要问什么,是这席子的价格,还是这手艺。
价格的话,好说,你只要全要,我给你最低,至于这手艺吗,呵呵...。”
吴应成自然知道他的意思。
正所谓一技在手,吃穿不愁。
在那个纯手工时代,想学门手艺,可不是那么容易的。
一要有关系,二要能吃苦,三要能挨骂,好处就是一般不用交多少学费,还可以混口饭吃。
吴应成这人的特点就是懒,要勤快也可以,给相应的回报。
这打席子的活,又累又伤手,要是干了,怎么对得起重生二字。
“我就问问价格。”
“这个好说,问吧。”
吴应成一一指着那些席子问了,有了那根烟,大哥耐心说了起来。
没过多久,吴应成心中有了底,同时也变得激动不已。
价格和竟然两年后差的不多,平均下来,黄席八毛钱一张,青席两块钱一张。
而在他们镇上,黄席平均下来才五毛钱一张,青席才一块五一张。
黄席太重,又不值钱,吴应成先打算不碰。
这个年代,床的规格,一米四五的居多,别的尺寸,吴应成没本钱,也打算先不沾,这种席子,一张四块钱。
而在他们乡唱上,顶多三块,一张就有一块钱的赚头。
最主要的是,这席子和山货相比,需求量更大,更便于储存,贩子来了,有多少要多少,还可以批发给供销社。
“得以买卖席子为主。”
回到馆子,吴应成低喝了一声。
“啥?”
对面,喝得二麻二麻的吴应春,头一伸,眼一睁,酒都被吓醒了。
回到家,吴应成便和父亲吴培忠商量起这事来。
加上他这一次赚的钱,身上差不多一百五十块钱,如果买席子的话,就算在村里买,也就是五十三四张的样子。
而这来来回几十里路,不多收一点划不来,所以吴应成打算动用一下王素芬娘家的关系借点钱,但这事不是他能做主的。
“你说找你两个表舅借点钱?”
一听吴应成的提议,吴培忠的眉头就皱了起来。
王素芬的父亲在家里排老三,整个王家,她是第一个姑娘。
他的三个堂哥对她还不错,也来过一次,可看着吴培忠是个四十多岁的乡巴佬,觉得配不上,劝王素芬,她又不回,三人气的不行,便再也没有来过。
但他三个堂哥是真有本事的,为人也很正直。
大堂哥王凯旋是早几年的大学生,在县劳动局当局长,二堂哥在县粮食局当主任,三堂哥在科研单位上班。
“这恐怕很难。”
“世上无难事,只怕有心人。爸,现在我也算是个文化人了,他们未必还会像以前一样瞧不起我们。
你今天晚上先给王孃孃说一说,大后天我带她去县城碰碰运气。”
吴培忠吞了口口水,想说什么,却又没说什么,吸了一口旱烟,往厨房去了。
“我不去!”
王素芬的脸被柴火的照着,只有农妇的彪悍,已经没有城里人的美丽。
“他们都是当官的,我一个农村妇女,去那做什么?”
“素芬,你原来不也在村上当过妇女主任吗?”
“这算个什么官?尿桶官!而且他们又是文化人,谈不到一起。”
“你不也是初中生吗。”
“反正说啥,我都不去。”
“老大还从来没跟你开个口,就这一次,你难道都不答应他吗?”
王素芬把火钳一扔,霍地一下站了起来,“你看我这一身,去了不丢人吗?”
“呵,哈哈!”
躲在外面偷听的吴应成实在忍不住了,终于还是笑了出来。
就在刚才,他还真担心王素芬打心里不愿意帮他的忙。
毕竟,见着这些人,又会强行将她带回那段伤心绝望的日子。
“王孃孃,这个你放心,去了县里,我先给你买一套新衣服。
然后再去做头发,打扮的漂漂亮亮的,咱们再去见大表舅、二表舅。”
王素芬先是一愣,接着也跟着笑了。
“这还差不多。”
吴应成看着王素芬那纯真质朴的笑容,在心里发誓,从这一刻起,他已经把她当成自己的亲妈了。
糖糖关了门,也走进来。
“梁婉清,那块翡翠你不清不休雕了多少个晚上才雕出来准备送给你小叔的,你为什么要答应卖给他们?
你……”梁婉清轻声打断,反问道:“糖糖,你觉得他们俩像什么关系?”
糖糖也有些迟疑,说是情侣,又不太像是,但说是普通朋友,楚寒年也对她太好了,刚才她开口50W,他眼都没眨就刷卡了。
虽然这点钱对他本就是九牛一毛,可这也太大方了。
但她当然不能说实话:“应该就是朋友吧。”
梁婉清苦笑,没再说话。
晚上回到梁宅,父母又说起让她跟结婚对象见面的事,这次还换了迂回战术。
只说楚家投资的一个童话主题乐园开园了,明天让楚寒年带他们去玩玩儿。
梁婉清张口就拒绝的话瞬间咽了回去,她以前就一直想跟他去游乐园玩,是抱着其他的小心思的,因为她觉得那是情侣会一起去的地方。
她想去,想和楚寒年一起去。
于是第二天,梁婉清还是坐上了他那辆布加迪。
她有些意外,原以为楚寒年这样的人,是不可能会答应去游乐园这种幼稚地方的。
“小叔,你也喜欢游乐园吗?”
楚寒年正在专心开车,淡淡道:“不算喜欢。”
不算喜欢,那还去?
直到下了车,看到在游乐园门口站着的宋襄,梁婉清的脚步停了下来。
她看到宋襄高兴的朝楚寒年跑过来,她应该比梁婉清大几岁,为了贴近游乐园的气氛穿的格外可爱。
“你们终于来了,梁婉清,你好。”
她高兴地打着招呼,下意识跟楚寒年站在一起。
梁婉清只觉得浑身的血液都凝固了,所以,他是为了宋襄才来的?
她竭力忍住心里的酸胀感,挤出一个笑容:“你好,我们走吧。”
这时,身后传来一阵冲天的油门声,一个穿着黑色机车服的男生开着摩托停在游乐园门口。
余缺放下头盔,引起一阵女孩的尖叫。
他嘴里叼着根棒棒糖,迈着大长腿朝梁婉清走来。
“别走啊,怎么不等等你结婚对象?”
梁婉清脸一白,没想到爸妈选的结婚对象竟然是这个风格,而且这人还越看越眼熟,余缺看她盯着自己,笑道:“梁婉清,还没认出我?”
听到这个称呼,梁婉清才惊呼:“余缺?”
爸妈给她选的结婚对象竟然是他!
余缺点头,一只手熟稔地搭上她的肩,朝楚寒年和宋襄抬了抬下巴就算打招呼,“你们好,我是她小学同学兼同桌。”
楚寒年打量了余缺几眼,只点头以作回应。
倒是宋襄笑道:“梁婉清,看来你们很有缘分啊。”
梁婉清尴尬道:“我们进去吧。”
进去后,她倒是没想到虽然很多年没见,余缺倒是一点儿也不生疏,拉着她玩了很多项目。
只是她还是有点闷闷不乐,盯着走在前面楚寒年和宋襄的背影。
他们俩好像自有结界,哪怕在这么繁闹的游乐园,也没人能打扰到他们。
接着,余缺又拉着她去玩了一个高空惊险项目。
他玩一遍还不够,还想多来几遍,梁婉清玩了一遍就快吐了,连忙摆手说出去等他。
可出去后,发现一直等在外面的楚寒年和宋襄却不见了。
大概是两人觉得无聊先离开了吧,她这样想着。
忽然觉得有些口渴,便去前面的便利店买水喝。
便利店在游乐园最大的摩天轮前面不远,此时已经接近傍晚,她买完水忍不住停下来欣赏与夕阳交相辉映的摩天轮。
忽然想起,在偶像剧和各种年情小说里,摩天轮总是一个不错的约会圣地。
梁婉清笑了笑,正打算离开,却猛然看到了摩天轮下两个拥抱在一起的熟悉身影。
两瓶水滚落在地上,她眼睛怔怔的盯着前方。
她看到宋襄抬头,踮起脚亲在了楚寒年的脸颊左侧!
第三天晚上,鸡还没叫,王素芬便起来了,开始洗脸做饭,借着烧火那会,又把那又脏又乱的头发给收拾了一遍。
进了睡房,找出那件当年吴培忠给她买的的确良衣服,在油灯下对着小圆镜照了半天。
说不怀念那种衣食无忧、干干净净的城里人生活,那是假的。
可她是个知恩图报的人,是个有情有义的人,不能为了一已之私,便放下这么大一家子不管。
吹了灯,出了门,吴应成手里拿着火把,吴应春在那傻笑。
“王孃孃,你今天真好看,像个新媳妇。”
王素芬羞涩一笑,“老大,掌他的嘴。”
吴应成做势欲打,吴应春急忙背着枪朝前面跑了。
十五的月亮,像一个银盘,挂在高高的天上,如银的辉洒下来,照在山林间仅容鸡公车通行的小道上。
美丽而幽暗。
两男一女,也没有怎么说话,而是不时朝林子两边看。
山里人都知道,狼这玩意有月圆之夜出动的习惯,稍有不慎被它盯上,不死也得残。
就在去年,唐家院子的唐老二,趁着夜色,山更半夜想去偷别人的鸡,没曾想遇见一只与他有相同想法的狼。
一人一狼干了一架,最后狼挨了几棒子跑了,他的一只手也废了。
“王孃孃,哥,我怎么感觉渗得慌?”
走了一段,跑在前面的吴应春停了下来。
“嘘!”
吴应成把火把交给王素芬,取下了肩膀上的刷子枪,瞪大眼睛,看着四周。
山里人从小在山里长大,对山里的一草一木都有感觉。
就在刚才,他也闻到了风里那股子淡淡的血腥味。
傲物~!
突然,林子里传来一声狼嚎,嗖嗖几声,窜出五道黑影来。
绿绿的眼睛,吡开的狼嘴,发光的狼牙,夹着的尾巴...
一切都在证明,它们才是这片森林的主人—灰狼。
“慢着!”
见着吴应春要开枪,吴应成急忙制止。
狼这种动物非常的团结,不但表现在猎食方面,还表现在报仇方面。
今天要么就是把五只都给杀死,要么就最好一只别动。
一只狼不足为惧,可五头狼合作,那战斗力,能干掉一头熊。
而这些狼常年与吴培忠那样的老猎人作战,经验丰富,站位、躲避都相当有经验。
他们这两枪打出去,最好的结果就是打死两只。
可剩下三只,必然会趁他们换弹药时扑过来。
他们两个男人还好,抓伤咬着了,修养几天就好了。
可王素芬肚子里还有个弟弟呢,要是出了什么事,他这个当儿子的,该怎么和吴培忠交代,又该怎么和自己的良心交代?
“哥!?”
一旁,吴应春手已经有些发抖,五只狼见势,一步步慢慢靠近。
“别怕!”
吴应成不懂打猎,可他父亲懂呀。
如何分辨头狼、头猪这些事,他还是学过的。
这一会这家伙就猫在最边上,虽然位置不是头目位置,但目光自信而有力。
吴应成把枪口一转,对准那只狡猾的家伙。
“不想死就滚开!”
“傲物~!”
站在中间那只狼低声吼了一声,好像在说,它才是头。
吴应成才不上它们的鬼当呢。
这些家伙,在狩猎时的智商,相当于人类一个成年人的智商,16岁左右。
他就不信,一只头狼在面对火枪时,会不怕死的冲在最前面,就像热兵器时代,是不会有几个指挥官是冲在最前面的。
果然,头狼一见吴应成的枪对着它,往后退了一点,而紧挨着它的狼却上前了一点,好像在保护它似的。
吴应成知道,他老爸教的没错。
在与势均力敌的猎人对抗时,只有最强的野猪,才会冲在最前面。
“我数三声,你们再不滚,老子就真的开枪了!”
听了这话,吴应春也调转了枪头,对准了头狼。
两支枪,总有一支能把这家伙打成筛子。
而狼群一旦失去了头狼,战斗力就会急速跌落,直到选出新的头狼,战斗力才会回升。
那样就是四比三,他们有枪、有火把在手,要是真拼起来,谁特么也别想好过。
“一!”
吴应成知道,这些家伙懂得简单的人类语言,一面作势要开枪,一面大吼了一声。
“二!”
“S...。”
“傲物~!”
三字未出,那只头狼抗不住了,对天长啸一声,身子一跃,进了林子里。
其余四头狼一见,吡牙的吡牙,裂嘴的裂嘴,...
虽然是满满不甘,可还是跟着跳进了林子。
“呼!”
吴应成长舒一口气。
听父亲说,这些家伙虽然厉害凶惨,但一般也不和人较真。
可今天这是怎么了?
难道是重生不利?
回头一看,王素芬和吴应春也是一头的汗,看来吓的不轻。
“走吧!”
狼是狡猾的,谁都不能保证它们会不会回来,而且还要赶时间。
一句话,此地不宜久留。
“哥,你看那是什么?”
没走多久,走在前面的吴应春兴奋地喊了一声。
借着月光一看,吴应成终于明白那些家伙为什么不肯走了。
只见山路中间,竟然躺着一头大野猪。
两三百斤左右,肚子已被开了一道口子,肠子、肚子流了一地。
“哈哈!”
吴应春跑了过去,放下枪和背蒌,就要往肩上扛。
吴应成一脸无语。
“春娃子,你做啥呢?”
吴应春咬着牙,“哥,快来,帮个忙,我搬不动。”
“搬都搬不动,还能弄到县里去?”
吴应春恍然大悟。
“对哦。哥,那要不你在着等等,我回去把家里的鸡公车推来。”
“好啦。”
吴应成急忙制止,看了看两边的黑漆漆的林子,他知道那五个家伙还没有离开。
“割上几块肉得了。”
“啊!?”
吴应春一脸不干。
“凭什么?”
“又不是你打的,你说凭什么?”
“捡的比买的贵!”
“滚蛋!快点割!”
吴应成口中虽骂,但心里却没有生气,换做前一世的他,也会这么做。
这年头,猪肉要肉票,还要八毛多,他这野猪肉,还不要肉票,怎么也得一块二三一斤吧,这两三百的野猪弄下来,除掉内脏,一百七八十斤。
是多少钱,吴应成心里太有数了,可他知道,贪婪的结果就是自取灭亡。